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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殇·血狼磐石诀【预览】

 

血铃惊蛰

那一年汴京城破,天地失色,血流成河,贵胄们如同烂泥一样被蛮族踩在脚下,仰着一张张养尊处优的脸向蛮族摇尾乞怜。

那一年被后人称为:靖康耻,更是岳飞死前的千古遗恨。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哪怕到了如今我们依旧能经常听到当年金人的理由:我们要消灭恐怖分子,消灭叛徒,我们坚决维护正义!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所以我们代表正义向他国出兵,他们要是反抗就是保护恐怖分子!

于是他们大举进攻北宋,大家都欺负他软弱,偏偏他最不争气。完颜宗望率大军杀到汴京,等待金军的并不是历史上誓死守护函谷关的士气,更不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决绝,京畿守将郭药师开城投降,将华夏重地拱手让人。而西路的完颜宗翰虽然遇到王禀拼死抵抗,围城250日后还是成功突破。

公元1127年,靖康耻,牵羊礼!!!

公元1131年惊蛰。

太行山脉在惊蛰时分依旧很冷,虽然蛇虫鼠蚁已经开始苏醒,可被金人屠戮的中原大地还是一片死寂。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夏侯仁站在庄园的箭楼上看着不远处的太行山脉:“大宋神器就这么毁了!”

“老爷,临安那边又来消息,说是当今圣人有意将夏侯庄园收编为正规军部队!”夏侯仁身后是一个中年大汉,脸上有一道疤,加上粗壮的眉毛和一双大眼睛,就算脱掉了当年的铠甲也完全不失他军人的威武霸气:“您考虑……”

中年男人没说下去,他看到了夏侯仁眼神中的决绝:“如果大宋朝廷真愿意拼死抗金,怎么会沦落到今天!要是我们投靠朝廷,只怕不日会有圣旨下达,让我们去和金贼和谈吧?”

“老爷,大宋江山责任太大!但在夏侯庄园附近百里,老爷就是天子!乱世无天子,能治世安民的,就是真龙!”

“震雄,也多亏了有你在,夏侯家的士兵才能训练有素。老百姓总要活下去,天下是马上打下来的,只靠文人的笔杆子,不成事儿!你在军营多年积累了不少治军打仗经验,夏侯家能有今天你功不可没!”夏侯仁叹了口气,他是在哀悼大宋:“那小子怎么样了?”

“老爷,自从把他妻儿找到以后现在好多了,庄园内院里的事儿也能替我分担不少,我打算过几天让他跟我一起到外头去操练咱们的兵士。”王振雄这样回答。

“他胸口的伤好了?”夏侯仁奇怪地转头看着王振雄:“是医圣门的人到了吗?”

“老爷,外头兵荒马乱的,医圣门的人过不来!”王振雄回答:“原本我也觉得那小子死定了,我们庄园的 金创药应付不了他那种伤口。前阵子他还不想活了一样到处出去喝酒,最近几天可能是见到妻儿了吧?整个人状态特别好,恢复得也很好。”

“周浩乾是条汉子,从金人那儿捡回一条命,正好我夏侯家现在是用人的时候,只要他愿意就给他提供机会!”夏侯仁转头对王振雄说。

“是,老爷放心。太行山这一代有夏侯家在,金人不敢过来!”

夏侯仁的名气在太行山这一代绝对超过了宋徽宗,他原本只是个富庶的大财主,后来大宋江山神器崩坏,他便毅然决然承担起附近百里百姓的安全,他组织百姓组成连兵,让附近百里成为了一个实际上自给自足的军事重镇,用他的话说:“当年王禀将军没粮没水坚持250天拼尽城内老弱只为守护华夏寸土,更何况如今我夏侯家盘踞百里土地,衣食供应不缺,岂会惧怕蛮夷!且我身边还有王振雄将军坐镇!太行山脉就是金人南下的长城!”

王振雄,前大宋北疆戍守的一名千夫长,因为大宋朝廷重文轻武,宁要用笔杆子写文,对江山社稷毫无建树的贪污文人,也不要上马打天下的忠臣。他最终黯然离开军营,却遇到了夏侯仁,更是因为大宋江山的崩溃重新找回了他千夫长的军人威仪——曾以为一辈子得不到的将军战袍,夏侯仁满足了他,所以他下半辈子唯一要做的就是报答夏侯仁的知遇之恩。

当天晚上,在太行山中,一个毫无人气的山洞里,一群民夫按照贵客的要求,将一个个大木箱送到了山洞里,似乎是惧怕山间野鬼,他们将木箱送到也都立刻鸟兽散去。不多时从山洞里出来一个人,他头上是典型的金人耳后双辫发型,两条辫子中插着几根海东青的羽毛,在辫子最底下坠着刻有符文的狼骨牌,身上衣件黑色的狗皮袍子,此人很矮,脸倒是很年轻,一双手却又布满老茧,加上金人奇怪的发型,一时间看不出年龄。

他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几根人类的胫骨,那可是牵羊礼之后不堪受辱的大宋皇室胫骨制成的法器,上面刻满了女真经文。很快他准备好法坛,嘴里念念有词,开始做法,一手拿着一个同样刻满符文的铃铛,一手拿着那根胫骨,在一面人皮大鼓上咚咚开始敲响。

深山里,山洞中,咚咚的人皮鼓,奇怪的听铃声……原本已经入睡的鸟兽纷纷逃避,就连夜行动物也不见踪影,只有金人萨满大巫不断做法。

同一时间,夏侯庄园,漆黑的房间里一个正在熟睡的男人魁梧的身体忽然抽动了几下,看起来好像做了什么噩梦,片刻之后他猛然睁开眼,如同傀儡一样呆滞地从床上坐起,身边的妻女还在沉睡,在没人注意到的前提下他安静地下床、打开门,甚至没穿外衣就直接朝着被预设的方位前进

张觉今晚是不会睡觉的,月亮不睡他不睡,雪花不飘他不飘,哪怕是惊蛰时分这种寒冷天气,他也要像个傻子一样在庄园的过道里站着——此刻庄园过道两侧都早已落锁,过道就相当于是一个密室,除了头顶漆黑冰冷且不开眼的苍天,他就只剩下冻得打哆嗦了。不过别多想,他可不是那个被女人骗在过道躲一晚上还等着别人红杏出墙跟他私会的贾姓白痴,他的等待很快就有了结果,就在他懂得即将感觉浑身抽筋儿之前,一扇落锁的角门打开了。借着天上微弱的星光,他看到一个漆黑高大魁梧的身影从角门里走出来,然后那个身影径直来到他身边:“主公,我来了。”男人的声音听起来还算年轻,只是低音深沉磁性十足。

“长生天庇佑!”在看到角门打开的一瞬间,他双手合十朝着漆黑冰冷的天空祈祷:“萨满法师施法再慢一会儿我就被冻死了!”他立刻朝着黑影跑过去,距离黑影还有一尺的时候忽然停下脚步,有些迟疑地盯着对方:“你刚叫我说什么?”

“主公!”对面的男人很简单地回答。

“我和你是什么关系?”

“回主公,人傀周浩乾归属主公,主公拥有人傀周浩乾的一切使用权!”

对方的脸被埋藏在黑暗中看不清,但张觉实在是太冷了,他能感受到从对方身上传来的一阵阵滚烫气息。愣了片刻间地方没动静,他便大着胆子向前一步更主动地靠近对方,安静的夜晚他甚至听到了对方的心跳!冻僵的手颤颤巍巍伸出去,碰到了对方魁梧结实的肌肉去干:“就是这小子,杀了我们十几个人!”张觉猛然有些愤怒,恨不能直接拔出刀要了对方的狗命。

刀拿在手里,顶在对方的脖子上,对方好像一块会呼吸的肉一样,完全没有恐惧的反应。愣了一会他还是放弃了——先完成任务吧!如果顺利只用两天的功夫太行山脉附近的反金势力就会被肃清,到时候不仅兀哈喇,连自己都会论功行赏,也不忘给他在寒风里守了半夜,等大汗论功行赏之后自己再想萨满索要这个男人把他千刀万剐也不迟……更何况这小子看起来现在无比温顺,对凶恶的敌人,与其杀了他们不如让他们变成自己的狗!

“半个月前你在燕京郊外杀了我们十几个兄弟!”张觉声音全是愤怒:“现在知道叫我主公了?!”说完啪的一声响亮巴掌就打在了周浩乾的脸上,紧接着就是在对方肚子上踹了一脚,周浩乾魁梧的身体踉跄后退了一步:“做我们金人的人傀,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是,主公,做主公的人傀是周浩乾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对于侮辱和责打,周浩乾完全没反应:“周浩乾是主公的人傀,周浩乾归属主公所有!”

妈的!明明心里那么愤怒,被对方几句话撩拨的居然……开始想别的了。

抬头看天色,尚早,只要在东方拂晓之前完成任务就可以了。张觉收起刀,一下子扑在对面那个强壮的身躯上,直接就把脑袋埋进男人的脖颈里,果然呀!汉人身上就没办法的味道,不论是蒙古、女真还是匈奴人身上都有一股子羊骚味,汉人身上……完全没味道,相反张觉却察觉到了一丝纯粹且浓郁的男人味儿。

所幸现在自己冻透了,萨满也说这家伙的改造已经完成,那就想必不会反噬自己。她的手猛然顺着男人的衣襟伸进去,立刻就感受到了对方滚烫的体温,不过因为自己冻麻了所以硬是隔了好一会儿才感受到男人到底有多热:“这么冷的天,你这家伙怎么这么热!”张觉的手顺着男人的身体慢慢摸下去,因为睡觉的原因男人没有腰带,衣服也是散乱着,张觉的手很轻松就摸进了男人的身体表面,而后顺着男人强壮的胸肌开始向下摸到了那几块在沙场上真刀真枪干出来的、带着明显体脂却又坚硬如磐石的腹部,继续向下,张觉的手腕劈开男人的裤裆伸进了男人身上最温暖的地方。

“不愧是练了血狼磐石诀的人……身体跟普通人就是不一样!”张觉感慨着。其实就在前不久,面前的男人胸前伤口化脓,发着高烧,眼看就要不成了。是他主动把《血狼磐石诀》送给了对方,而对方也没让自己失望,凭借这本书中记录的武功成功逆转了身体溃败,当然他可没告诉对方所谓的《血狼磐石诀》,其实是金国萨满巫术的一部分,也是金国这次势如破竹一路北下的主要原因:“封魂神功,强身健体,逆生长……你肯定很满意吧?”

“是,主公……周浩乾对封魂神功效果很满意!多谢主公让我练习这门功夫!”男人无知无觉地说着。

“主公?”张觉喜出望外地盯着男人,如果不是现在太黑,他真想看清对方的脸上是什么温顺的表情:“兀哈喇果然说话算数!”他的手已经迫不及待地捏住周浩乾的下体

张觉的手猛然用力一捏,那根原本就因为血狼磐石诀改造而充盈热血的物件顿时在他掌心跳动起来,像是一条活生生的狼尾巴,带着野性的脉搏,却又完全能别自己掌控。张觉的呼吸急促了些许,寒冷的夜风吹过他的后颈,但他此刻哪里还觉得冷?对方的身体热得像一炉炭火,烘得他全身都开始回暖。他狞笑着抬头,试图在黑暗中捕捉周浩乾的脸庞,但只看到一双如同疯狂宗教信仰一般虔诚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眼神里反射着星光,没有一丝愤怒、羞耻或反抗——如果换成其他人,张觉肯定会很难受。

“封魂神功?哈,你这蠢货,还真以为那是武功?”张觉低声嘲笑,手上动作却没停。他开始缓慢揉捏,感受那物件在自己掌控下的变化——从最初的温热,到渐渐硬挺,像是一柄被他随意锻造的兵器。“这叫血狼磐石诀,是我们金人的萨满秘术!练了它,就等于出卖了自己的三魂,只要大巫作法,你就成了我们的人傀!来,告诉我,你现在是谁的?”

“周浩乾是主公的人傀,周浩乾归属主公所有。”周浩乾的声音平平板板,没有一丝起伏,像是在祖先祠堂里的虔诚叩拜。他的身体微微前倾,任由张觉的手肆意探索,完全没有推开或退缩的迹象——胸膛起伏均匀,呼吸平稳得像一台精密的水力纺车,在他眼里,自己此刻存在的意义就是被张觉如此玩弄。

张觉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狂热的光芒,他的心跳如鼓,脑海中回荡着兀哈喇的承诺:这个汉子会成为他的玩物,他的奴隶,他的狗!他大笑起来——但又害怕让其他人听到立刻收声,有些诡异的窃笑在夜色中回荡,像呜咽的野兽。

“妈的,你这狗东西,以前在燕京郊外杀金人时那么狠,现在呢?还不是乖乖给我玩!”他猛地扯开周浩乾的裤子,让那物件完全暴露在寒风中,却见周浩乾依旧站得笔直,没有一丝寒意或不适的反应。张觉蹲下身,凑近了仔细端详,星光下,那物件雄伟得像沙场上的长枪,带着军汉的粗犷与力量:“恐怕你到死都想不到,自己会变成这样……”

他的脸凑近周浩乾的下体,伸出舌头,轻舔了一下,尝到一丝咸腥的热意,然后一口含住,开始用力吮吸,动作粗暴而贪婪,像是在啃噬一头猎物。张觉的双手抱住周浩乾的腰臀,疯狂地前后晃动自己的头,牙齿轻轻啃咬,舌头卷缠,发出咕咕的湿润声响。周浩乾的身体微微一颤,但那不是抗拒,而是本能的生理反应。他的双手垂在身侧,没有抱住张觉的头,也没有推开,只是认真观察主公的动作——随时准备配合。任由张觉的牙齿在敏感处划过,任由口水与热气在下体蔓延。

“哈……你这贱货,感觉到了吗?主公在赏你!”张觉吐出口中的物件,喘着气站起身来。他的手掌湿漉漉的,带着对方的体液。他狞笑看着周浩乾,一把将他推倒在过道的石阶上,魁梧的身体砸在地上发出闷响,却没发出一丝痛呼。张觉骑上去,撕开自己的衣袍,将下体贴近周浩乾的脸庞。“来,张开嘴,吃下去!这是主公赏你的恩赐!”

周浩乾的嘴非常自然地张开,没有犹豫更没厌恶。他的舌头笨拙却机械地动作起来,吞咽着张觉的物件,像是一具活着的玩偶。张觉抓住他的头发,用力前后摆动,感受那温热的包裹与紧致。他开始加速,撞击得周浩乾的喉咙发出咕咕的声响,却见周浩乾的眼睛依旧充满莫名其妙的热忱,就像是沉浸在某种诡异的亢奋情绪中不能自拔,他喉结上下滑动,认真完成着命令。

张觉的疯狂劲头越来越足,他一边动作,一边扇了周浩乾几个耳光,久经风霜的脸庞立刻变得暗红,只是身体动作丝毫不乱。

“告诉我,你老婆孩子呢?他们知道你现在在干嘛吗?知道他们的爹夫在给金人舔鸡巴吗?”张觉的笑声扭曲,像疯子般回荡在过道里。他掐住周浩乾的脖子,将自己的下体深深插入周浩乾的喉结,感受着这个抗金军人喉管被自己占据的快感。

“回主公,周浩乾的妻儿在家中睡觉。周浩乾是主公的人傀,周浩乾的身体和意志属于主公。”周浩乾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含糊却清晰。他的双手被张觉按在地上,没有反抗,任由张觉的体重压住,一双粗大的手臂好像任人宰割的牛马一般。

张觉的动作越来越猛烈,他猛然转过身,露出自己的后庭:“来!干我!”

“是,主公……”周浩乾始终带着一股疯狂的虔诚,他双手抱住主公的腰部,自己的下体对准主公的后面:“主公,我开始了!”

“哦……”张觉在甬道里发出一连串非常不和谐的声音:“周浩乾……现在还想抗金吗……?回答我!”

“主公……周浩乾的身体是主公的工具,主公可以随意使用……周浩乾服从主公的一切命令。”对主公的命令,周浩乾的身体、灵魂,自然而然地疯狂投入,一双原本虔诚的威严双眸中不知不觉被欲望填满。

“服从?妈的,你这狗奴才,以前在沙场上杀金人时那么威风,现在呢?你就是老子的一只公狗!”张觉的疯狂达到了顶点,他一边疯狂扭动下体,一边用拳头砸面前的石头台阶,拳头都被砸的通红,身后的周浩乾就像是一台精密的水力机器一样持续且稳固的一下下撞击在他身上:“妈的!你就不能投入一点吗?!给老子快点!快点!”他像是在抽打一匹马一样,将手向后伸展,用力拍打对方的屁股。

“是,主公!”周浩乾只听到了命令,身体立刻加速。

“妈的……你就是头牲口……来,叫主公!叫得像条狗!”

“是,主公……周浩乾是主公的狗,周浩乾服从。”周浩乾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雄性荷尔蒙欲望外加几倍的虔诚,他的身体正在为主公服务。他的自主神经仿佛被锁死,没有加速的心跳,只有紧张的呼吸和虔诚的口气:“周浩乾是主公的公狗!”

很快在张觉的操控下,周浩乾就把自己的精华全部射在了张觉身体中:“被这家伙内射,能提高你们之间的默契和感应哦!”这话是兀哈喇对张觉说的,现在回忆起来,真是刺激!不过被人内射也不是什么太好玩的事儿,毕竟男人的后面没什么空间,就算是被内射了,也会把大量精液反向挤压出来,弄得他一身都是。

张觉调整了个姿态:“跪下,舔主公的全身,像条狗一样!从脚开始!”

周浩乾跪下,低头舔舐张觉的脚趾——真的就是一条听话的狗一般,狗喜欢主人的气味,他们对何种气味并不挑剔,就是单纯喜欢主人身上气味浓郁的地方——就好像此刻的周浩乾。他的舌头机械充满激情——虽然自己都不知道在干什么,但就是特别有劲儿,舔得干净彻底,像一条真正的狗。张觉踢了他的脸一脚,周浩乾的头偏到一边,却立刻爬回,继续舔舐,从脚趾向上,舔到小腿、大腿、内侧,每一寸皮肤都覆盖上他的口水。张觉的笑声回荡,他抓住周浩乾的头发,拉到下体:“继续,舔干净主公的宝贝!”

“是,主公。”周浩乾像是一条跟主人愉快互动的肌肉大狗一样趴在张觉两腿间带着战场上必胜的信念感不断伸出舌头……

周浩乾的舌头卷缠,吮吸着刚刚残留的精液,反差的服从快感让张觉的欲望再次燃烧。他推开周浩乾,让他仰躺在地,然后坐在他的脸上,强迫他舔舐后庭。“用舌头深点,狗奴!主公要感觉你的忠诚!把你的贱种子孙都给老子吃干净了!”

周浩乾的舌头仿佛也拥有很强的力量,完全不输给他的下体,张觉的疯狂笑声越来越大,他摇动身体,感受那军汉的舌尖在自己体内探寻,像一条蠕动的虫子,却带着疯狂执行的忠诚。他的双手掐住周浩乾的胸肌,捏得青紫,却见周浩乾没有痛呼,只有舌头的持续动作。“痛吗?说,主公掐得爽吗?”

“回主公,周浩乾不痛。周浩乾的身体是主公的,主公掐得爽!”周浩乾的声音从下方闷闷传来,他声音中的欲望和服从的决绝更刺激了张觉的欲望。

张觉让周浩乾跪下,然后从正面进入他的嘴里,疯狂撞击——这次轮到他释放了,但他看自己的精液从周浩乾的头发、眉毛上一点点流下来,真是说不出的满足!他抹了一把周浩乾的脸上的体液,满脸布满扭曲狰狞的笑:“好狗,继续!爬到那边,趴下等主公!”

“是,主公。周浩乾是条好狗,周浩乾爬过去趴下。”周浩乾爬行在冰冷的石阶上,趴在指定位置,翘起臀部等待。

张觉扑上去,他可没打算进入对方,这么好的身体被人侵犯实在是有点暴殄天物,他双手掐住周浩乾的脖子,限制他的呼吸。“憋气,狗奴!主公要看你憋多久!”

周浩乾的呼吸被掐住,脸涨红,却没有挣扎,没有求饶。他的身体在缺氧中抽搐,依旧撅着屁股——真相是一条等待被干的母狗——当然没人会干他,张觉就是喜欢这种将一个真正男人彻底征服的快感。

“感觉死亡的滋味吗?说!主公掐得爽吗?”

“回主公……周浩乾不怕死……周浩乾的身体属于主公……主公掐得爽……”周浩乾的声音断断续续,却清晰,他的眼睛没有恐惧,只有空洞。

“你不怕死?!”虽然现在的周浩乾已经没有自己的灵智,可听到有人不怕死,张觉还是很意外,他得意扬扬地抬起头猛然在周浩乾的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出血了。

“舔你自己的伤口,给主公看!像你这样的牲口!在主人身边好好舔血就够了!”张觉拉着周浩乾的头发,将他的嘴对准自己被咬伤的部位。

周浩乾伸出舌头,真的就像一头野兽一样开始舔舐自己的伤口:没有丝毫人性的波动。

黎明将近,东方的天边隐隐发白,张觉的疯狂终于稍歇。他最后一次命令周浩乾认真干他,这次他要看到周浩乾的忠诚!

周浩乾也没让他失望,这一晚上连续让他体会了两次欲仙欲死的感觉——这种从不知如何对待男人的家伙,做爱起来更爽,更刺激!最终他像个被人征服的小母马一样蜷缩在地上,大脑被周浩乾的肉棒干的一片空白,只能呆呆地喘着气,用余光看着昏暗光线中这个魁梧的军汉——身上满是伤痕、血迹、体液,却站得笔直,等待命令。

半个时辰后,周浩乾所居住的偏院里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女人惨叫,紧接着是一阵孩子的尖叫,随后彻底归于宁静。

“都解决了?”

“是,主公,都解决了。”周浩乾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擦拭砍刀上的血,走进了才发现那是个用红布缝的小老虎玩偶。

“把刀藏好,下个目标夏侯仁!”张觉看着此刻赤裸上半身的周浩乾,他半边脸和魁梧的胸肌上都是黑红色的液体:“先去洗一下,然后换套干净的衣服,就说有急事要拜见老爷夏侯仁!记住你效忠谁!”

“是,主公。周浩乾效忠主公,效忠大金!”周浩乾转身回到房间,这才发现,作为下等仆人的他一共也就三套衣服,其中两套都被血弄脏了,只能换上第三套——新衣服。

三个月前

三个月前,王振雄按照庄园日常安全巡逻要求,带着人在庄园的太行山北麓巡逻,那一带是密林区,如果有敌人想要秘密潜伏攻击庄园,就一定会走那条路,所以才有王振雄亲自带队巡逻。

这次巡逻他们没看到金人的踪影,却看到了一个重伤的宋兵,从衣着配饰上看很明显这人应该是百夫长。双方见面的第一眼,王振雄就能确定对方不是威胁,从他猩红的双眸,残破铠甲外围干涸的血污,以及干净的随身配件看得出,最近一段时间他都没经历过近身格斗,而对方看到他们一行全副武装的人之后眼神里不是憎恨只有惊恐。很明显王振雄这帮人并不是对方以为会出现的敌人。

经过详细了解后才知道对方名叫周浩乾,原本隶属燕京皇家戍卫营,也就是郭药师的人。几年前金贼袭来,郭药师不战而降,手下却有一批忠肝义胆的将士宁为玉碎也要匡扶大宋神器,只可惜最终寡不敌众被金人围剿后他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

“怎么,我不是在向北吗?”满脸干涸血污的周浩干瞪着一双近乎绝望的眼睛,他近乎咆哮地质问王振雄:“我这一路都在往南,远离战场?!”

王振雄无奈点头。

“那我兄弟们…都死在我身后了?我成逃兵了…”最后这句话好像耗尽了周浩乾全部的力气,魁梧的身躯轰然倒塌。

被王振雄救回去之后周浩乾才慢慢回忆起来,其实他已经在太行北麓的山林里转悠了好多天,期间全靠野果,生吃动物活下来。他全身倒是没什么大碍,只是胸口上一处砍伤已经开始化脓,山林中密布瘴气,加上长时间没有干净的环境,伤口已经恶化,甚至开始发烧。

“雄爷,这位军爷的伤……哎!”夏侯庄园医馆里的大夫们都纷纷摇头:“现在也只能看这位军爷自己的造化了!”

王振雄作为庄园的大管家,其实也有很多委屈:“各位大夫,请务必救活他!这人从北边一路杀过来,如果能加入庄园戍卫队是我们所有人的造化!不必心疼药物,我王某自会给各位协调!”

虽然话是这样说,可伤口化脓,高烧不退,这种情况在那个年代就等同于病危。最终王振雄也只能专门开辟了一个厢房给他养伤,甚至专门找了一个前院的没脸小厮去照顾。最近几年因为外头兵荒马乱的,夏侯庄园里的这种没脸小厮越来越多,平日负责庄园的脏活累活,也就是管顿饭,让他们衣食不愁,至于月钱也有,只不过夏侯庄园附近百里都是夏侯家的势力范围,就算拿着自己的月钱去买东西,也只不过是用另一种方式把自己的月钱还给东家。

张觉就是这些小厮中的一个。当初王振雄在分配家丁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出这个白白净净的家伙有点儿奇怪,于是毫不犹豫地让他做了一个三等没脸小厮。这次见他在外围坐得还算踏实,就让他近身伺候高烧的周浩乾,恐怕正如大夫们说的那样,如果周浩乾有造化能活过来,也就是张觉碰到造化了。

王振雄并不知道,当天晚上张觉就在庄园之外留下了情报:“王振雄从外头带来一个伤兵,看样子应该就是在燕京城外抵抗的那一支军队的残兵。”张觉本来不认为这个情报有价值,顶多就算是例行公事告诉对方一下。

而等待他的回信则是:“今晚,庄园西北两里外城隍庙见。”

要见面?张觉看着床上事儿昏睡事儿说胡话的周浩乾——除了定时给他喂水,也没什么事可做。于是便按照约定时间去了城隍庙。

“大巫!”张觉非常惊讶,他本以为跟他联系的是金国普通细作。

刚一进门他就看到一个身材普通,头顶光光,前额留着一排齐刘海,两根辫子从耳后垂下,身上穿着一件黑狗皮的外套,腰间是一枚奇怪的铃铛,辫子上还插着好几根不知道什么鸟的羽毛。这副尊容不正是金国大巫兀哈喇本人吗?

“你说你见到的人,是不是他?”兀哈喇的汉话说得很好,他直接拿出一张纸,借着微弱的火光,张觉看到了画像上的男人。

“是他!就是他!这边有道疤!”张觉指着左边下颚骨的位置说:“就是他,好像叫……”

“周浩乾!”兀哈喇很明显知道这个人。

“大巫知道他?”

“这个人……我可太知道了!”兀哈喇的一双眼透着寒光:“半个月前他一个人杀了我们三个伍的兄弟!后来派去搜寻他的人再没找到他,还以为他死了!”

“那……要不要我现在弄死他!”张觉立刻说:“他现在伤口感染化脓,浑身滚烫,正好悄无声息地了解了他!”

“了解?”兀哈喇的眼珠子一转,仿佛死人的瞳孔猛然颤抖一样盯着张觉:“那不是太便宜他了!”

“大巫想我怎么做?”张觉心里大概有了想法,只是不能确定:江湖传闻,几年前金兵大举进宋的中流砥柱就是兀哈喇本人,据说他掌握了一种非常神秘的萨满巫术,能把任何人变成不知痛苦、力大无穷的傀儡,甚至可以远距离控制对方。但这些终究只是江湖传闻,真假不知道。

“这本武功心法,你交给他。就告诉他这是你自己祖传的功夫,你资质差练不了!这门内功心法可以帮他强身健体,身体化脓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兀哈喇的脸上露出一丝冰冷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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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纠武有些郁闷的砸着鼠标,这都两个月了,这个该死的网站还是没有更新一部催眠相关的视频!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就算是掏了钱,也净是一些拙劣表演的催眠影片。 不过还好,另一个漫画网站倒是更新了一部漫画!也是壮汉催眠的内容,正合自己口味。他三 下 五除二脱掉运动服,从衣柜里拿出一团东西攥在手里,关上学校教工宿舍的电灯,准备自 high。 复员 之前他代表 部队 参加过肌肉先生选美比赛 、军区格斗比赛 ,所以当初想要他的地方很多,可处于自己独特的癖好 (或许也是因为大脑里一段早已被植入的催眠指令) ,他选择了高中学校。 他的口味是什么呢?虽然他是个健壮有力的猛男,虽然之前约炮的时候他总是 s,虽然他总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可内心深处真正能让他兴奋的是,被人催眠控制! 这个说起来比较奇怪,可他就是有这种想法,每次总是自己跪在镜子前,双手抱头,幻想着自己被人催眠洗脑神志不清乖乖服从的样子,如果让他完全按照自己觉得审美来评价自己什么时候最帅,那一定就是被催眠后不清醒的样子最帅了! 为了能捕捉到自己被催眠的样子,他画了好几年时间自学催眠,在自己身上实验了无数次 ——录音,设定场景,让自己被按时,被控制。一般他都很享受自己被控制后做出的各种动作,每次看着录像带里失神无主乖乖服从的自己他都觉得简直兴奋到爆炸! 所以今天就算是看完漫画,他也把那个被控制的肌肉男想象成自己,幻想着有个人将自己催眠,让自己失去意识任人摆布。当然他还没忘了把自己打扮一下,刚从衣柜里拿出来的是一件皮条衣, S角色专属的皮条衣 看起来霸气性感,只有在他看着催眠视频准备自慰的时候才会穿,这样能让他感受到自己作为至高无上的S但同时又被人肆意玩弄的快乐! 要说起自己的学生,其实也就是他兴趣的来源。他之所以选这所学校完全是因为这些学生,他幻想中完美的主人就在这些学生里!就是这种奶气的高中生,充满 稚嫩 ,却充满征服欲,自己作为一个强者中的强者,白天可以是霸气的体育老师,可晚上或者私下里自己就是他的一条肌肉人形犬! 这也是他十年前没有从前首长身上得到的东西,如果前首长还活着,他现在一定已经成为了他的奴隶。 每次想到这里戈纠武都会不由自主的硬起来! 尤其是当着很多学生的面, 让这些平日里奶气的学生看到自己没羞没臊的勃起,让他这个强悍的体育老师看起来淫荡不堪,这些都让他无比兴奋。可毕竟现在还没有主人...

灰色警徽【预览】

  灰色警徽 一个人的生日 办公室里只剩下江舜一个人。窗外的阳光斜斜地洒在办公桌上,为电脑屏幕投下一片淡淡的光晕。他轻轻敲击键盘,屏幕上跳出一组数据曲线,随着他的操作不断起伏波动。 “ 生日快乐,江舜。 ” 他低声说了句,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纸盒和一杯冰美式。蛋糕是他在便利店买的,虽然不精致,但胜在新鲜。奶油的香气混合着咖啡的醇香,在狭小的空间里弥漫开来 ——这样的社畜生日套餐莫名让他觉得安心,从第一天尝到那种死苦的冰饮料他就莫名地爱上了。 他将蛋糕放在键盘旁边,小心翼翼地插上蜡烛。办公室里的灯光昏暗, 窗帘是故意拉伤了的。窗外的天色还早得很,操场上正传来一阵阵雄性们的嘶吼 ——很明显有人为了所谓的容易连命都快不要了!算了今天是他 生日何必去想那些呢! 江舜望着屏幕上的曲线,那些数据仿佛有了生命,在黑暗中跳动、呼吸。这是他过去 一段时间 一直在研究的项目 —— 或许这个项目真就是我自己的挪亚方舟吧? 虽然还在测试阶段,但每一条起伏的曲线都代表着他的心血 ——那就趁着生日向自己的挪亚方舟许个愿! “ 咔嗒 ” 一声,他点燃了蜡烛。微弱的火苗在黑暗中摇曳,映照着他略显疲惫的脸庞。生日愿望?他笑了笑,何必说出口呢 ——走到今天的江舜比谁都明白:命运从不曾偏颇,何必做一个只活在痛苦损失中的可怜虫。外面的世界永远都很精彩!下一个遇到的人也很有趣! 蛋糕的味道还不错。江舜咬了一口, 奶油慕斯在 他舌尖化开,甜味短暂地占据了整个口腔。但很快,他就回到了电脑前, 咖啡杯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深褐色的液体被他喝得就只剩下冰块了,他 专注地盯着屏幕上的曲线。它们像是在跳舞,又像是在诉说着某种秘密 ——某种一旦打开注定石破天惊的秘密。 “我就是石头缝里的小怪物!”江舜想着:“你们都是大神,你们拼!你们杀!你们牺牲了愉快!还是我石头缝里安全!”脑海中闪过一个个已经逝去的面孔,他至今都不明白冯清平为什么坐着等死,以他的能力反杀赵嘉豪易如反掌……除非他想死?不可能吧……会有想死的人吗?! 每次想到这里江舜总觉得一个头三个大,或许天才的世界他这种普通人真的不懂: “不过好在勤能补拙,通过不断地学习……学习……学习”他看着屏幕上曾在学习的代码脸上的像极了释迦牟尼的悲悯。 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键盘的敲击声。江舜习惯了这样的孤独。作为一名 IT工程师,他早已习惯了与数据、代码为伴的生活。特警...

刑警雷猛悍(节选)

故事的开头,可以说是雷猛悍接过警校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也可以说是他荣立个人二等功的那一刻,更准确的说是在黄山的光明顶。      光明顶什么地方,黄山之巅,看日出的好地方。几个警界高层带着雷猛悍来旅游,就在大家凌晨起床看日出的时候,有人推了一下还在熟睡的雷猛悍,结果雷猛悍完全是肌肉反应的把那人按到了地上!     从黄山回来以后,雷猛悍被强制停职, 组织上给他安排了专门的心理辅导,但他没吱声就自己一个人跑开了,他想用自己的方法散心,诚然雷猛悍敬业的警察但他也是个倔强的人 。在缉毒一线做了十年,转到侦缉一线做了十年,他满身的荣耀,满身的经验,满心的伤痕。 他是个活着的传奇,四十岁的年纪就已经拥立了个人二等功,如果不是他个人坚持一定要工作在刑侦一线,他早就跟他的同学们一样进入省公安厅从政了。     带着被迫停止休息的心情,他百无聊赖的重返了母校,汉东省公安大学。 这里是他传奇的发源地,不知道多少的学弟学妹都听过他的大名,但真说见过他的恐怕还没有,所以在这里或许他可以放松下来。      学校里那一排樱花树还是那么茂盛。那是今年的春天,正直樱花纷飞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男生坐在樱花树下的草坪上看书 —— 公安大学,主打刑侦,看书?!他摇摇头感叹着这些学弟们都是一帮书呆子,也就没有对这个扔进人堆里就找不着的小学弟有什么兴趣,兀自开始走回自己的宿舍。 恰好他碰到了自己的老师,那是个老刑警,在一线了一辈子,四十多岁因为受伤被调到了学校教书,雷猛悍是他代过的第一届学生。将近二十年的时间,虽然中间有过联系,但始终没见过,如今的老师也是满头白发,看起来像个坐在家门口等儿女回家的老人一样。 师生俩到了门口的小饭店坐了一会。 “ 这家店还是这样啊! ” 雷猛悍依旧得弯下自己一米九七的身子才能不碰到头。 “ 呦,有几年没过来了吧! ” 老板娘还是那个老板娘,只是脸上多了一些风霜。 “ 老板娘还记得我啊! ” 雷猛悍难得放松,遇到老师,这会心情非常好,也跟着笑了起来。 “ 雷警官,你这身材,咱公安大学多少年也没出几个,忘不了!你们看着点! ” 老板娘把菜单递给他们。 “ 猛悍啊!你这体格不做刑侦就屈才了!哈哈 ”...